首页  党群工作  党务工作  制度建设

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

2018-12-26 作者: 阅读: 10321

为加强党员教育,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及校党委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各党支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党总支安排,联系本支部理论学习的实际,在规定的组织生活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按学期制定支部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学习活动要精心组织,形式灵活,突出实效。

二、党员干部的学习由党支部组织实施,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认真学习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八大以来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实践、“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集中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学习内容要紧密结合形势发展和业务工作实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中心工作,以科学、全面、系统的学习指导实践。

四、每两周安排一次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每月安排一次党总支集中学习,其余时间党员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自学。

五、党员学习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另外要采取集中培训、知识竞赛、观看录像、外出参观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每年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培训,选择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主题。

六、全体党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加强自学,并按支部确定的学习专题等内容深入学习研究,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

七、学习中要联系工作实际,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在转变观念上下功夫,从而增强每个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学习不流于形式。

八、建立党员学习考勤制度。党员在集中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如因外出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时,须向支部书记请假,事后按规定补课。全年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活动超过三次者,年取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评优资格。

 

工程实训中心党总支  

                                2016.09.20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