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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

2018-12-26 作者: 阅读: 347

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一、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内容及要求:

1、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思想和活动;

2、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

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汇报的形式可在会上口头汇报,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汇报。长期外出的党员,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对于党员的书面汇报要妥善保存。

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二、党小组、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落实改革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党支部建设情况、群众和党员的思想动态及反映;

3.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

4,工作总结、改进工作的措施、今后的工作计划和打算;

5.准备实施改革项目的设想及方案;

6.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7.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问题。

请示报告的要求:党小组、党支部应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一次,紧急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请示问题应实事求是,避免报喜不报忧。

 

 

                                      工程实训中心党总支  

                                    201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