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群工作  党务工作  制度建设

工程实训中心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2018-12-26 作者: 阅读: 147

工程实训中心作为学校直属的教学单位,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中心党总支和行政分别按其职权范围,依据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党政领导班子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遵循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分工合作的基本原则,对中心重大事项共同负责。党政联席会议是中心的主要决策形式。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山东理工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措施和办法。

2.总体发展目标、规划与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教学、科研、创新、培训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5.师资队伍建设,岗位设置、考核、奖惩和其他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6.教学与办公设备论证、采购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7.年度经费预算与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拟定,大额度经费使用、办学资源调配。

8.内设教学、科研等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及负责人的聘任。

9.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0.保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1.其他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二、会议组织

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党政联席会议由中心主任或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会议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阅签。

三、议事程序

根据议事范围,各部门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提出该议题,并报请主持人同意后正式列入会议议题。

会议开始,一般先由会议主持人介绍议题情况,然后按照拟定的议题顺序,由提出议题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和备选方案并做出说明,回答与会人员的质询。

与会人员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暂时不能做出决定的,会议主持人应做出明确说明。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政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于会前对会议所议事项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重要任免、奖罚等事项时,本人应向会议主持人申请回避,或应会议主持人要求回避,待相关事项研究结束后再行与会。

与会人员对会议议决事项,除按规定传达外,不得与任何人议论或泄露会议内容,否则按有关纪律追究责任。

 

 

 

 

                            工程实训中心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