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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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工程实训中心 党支部

集体学习计划(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序号

时间

学习内容

学习方式

负责人

参加人员

备注

1

3月上旬

1.学习习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2

3月下旬

1.《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服务和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3

4月上旬

  1.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 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4

4月下旬

1.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5

5月上旬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6

5月下旬

  1.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7

6月上旬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事业心教育的重要论述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8

6月下旬

现场学习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9

7月上旬

  1.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论述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0

7月下旬

1.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11

8月上旬

  1.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2. 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12

8月下旬

1.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3

9月上旬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等

  2. 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14

9月下旬

  1.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

  2. 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5

10月下旬

  1. 第十个专题内容—《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16

10月上旬

1.《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

2.《山东理工大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7

11月上旬

1.习近平:《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等

2.学校党委最新决策部署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8

11月下旬

1.《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9

12月上旬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党员


20

12月下旬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等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集体学习

研讨交流

刚宪约

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注:1.全年20次学习中,需包含10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可与支部党员学习合并进行),在“备注”中注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2.学习方式包括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党课(党员)、读书会、现场教学、志愿服务、专题报告、专家讲座等。

3.党员学习的学习内容请从附件1中选择,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请从附件2中选择,同时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增加相应的学习篇目。

4.每次学习至少2个学习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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